“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社会的道德规范。6月11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原告为八旬老人的租赁(草牧场)合同纠纷。
案 情
被告租赁原告的草牧场放羊,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单方解除合同,且将原告的网围栏、羊圈破坏后未进行修缮就搬走,导致原告利益受损。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考虑到老人出行不便,儿女不在身边,决定联系被告一同前往原告老人家中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了原告的全部损失,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优化涉老诉讼服务,认真办理涉老诉讼案件,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乌敦格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