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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堵心!庭前调解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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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01 16:20:59 打印 字号: | |

6月3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巧用庭前调解成功解决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张某与乔某是小区上下楼邻居,张某是二楼住户,乔某是三楼住户,乔某因自家水管破裂漏水,造成楼下张某房屋内墙面、墙体等都不同程度被水浸泡,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张某便将乔某诉至法院,要求乔某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考虑到案件虽不复杂,但双方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直接判决并不是“最优解”。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修复“邻里之情”,承办法官选择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该案。从最初确定损失范围、协商损失金额到带领专业施工人员实地查看渗水房屋,再到赔偿方案的确定,承办法官和当事人共进行十余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庭前和解,被告乔某通过线上方式向原告张某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案以原告张某撤回起诉圆满结案。

该案的顺利化解,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也避免了“邻里之间”矛盾进一步激化。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效率,做好实质解纷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李越越)


 
责任编辑: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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