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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现在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将给你的生活带来很多不良影响和后果,你自己考虑清楚。”在法院干警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分批次将所欠款项全部给付申请人方某。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蒙西法庭通过执前督促程序,促使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履行,让该案在进入执行立案之前就通过调解方式得到有效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直以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蒙西法庭积极推进“执前调+执前督”工作模式,在执行立案审查时,就向申请人发放《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如果申请人同意,便正式进入执前督促程序,通过法院干警适时提醒、法律释明、说服教育及后果警示等多种方式,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执行干警将督促其提供已履行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后出具履行完毕证明,并随卷存档。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蒙西法庭将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将符合执前督促范围的案件引入该程序,实现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任智远)